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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3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2023-1101004
  • 公开目录:人大代表建议案办理工作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3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日期: 2023年11月01日
  • 文号:
  • 主题词:

                                                          分类(A )

                                                                  公开

                                      楚财人函〔2023〕8号

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3号建议的答复

张华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收费高速公路专项债券运营收入划分的意见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经与州级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和研究后,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高速公路专债收益优先返还各县市

(一)高速公路建设出资和偿还责任。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点项目州县市财政配套投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速公路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使用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的收费公路项目,用于项目建设的债券资金本息偿还,由州县两级共同分担,分担方式及比例为:按照收费公路过境里程占比计算专项债券县市分担金额,再按州级30%,县市70%乘县市差异化系数。

(二)高速公路专债收益分享相关要求。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7〕97号)要求,专项债券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要加强专项债券对应项目收支管理,确保按照专项债券项目融资平衡方案约定的分年到期债务本息偿还规模,将对应专项债券项目形成的政府性基金收入(车辆通行费收入)和对应偿债的专项收入(包括政府收费公路项目对应的广告收入、服务设施收入、收费公路权益转让收入等)足额缴入国库,专门用于专项债券本息偿还。收费公路项目涉及的州县市各级出资人,应按其出资部分占总投资的比重,相应占比收费公路资产及收入,项目完工投入运营后,项目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应督促项目公司将收费公路专项债券项目对应形成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按照出资比例分享到各出资人。下一步,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我局将督促州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开展高速公路专项收入收缴工作,加大与省交投、省建投等工程建设合作方的沟通协调力度,在不增加楚雄州财力成本负担的前提下,积极协调争取楚姚、姚南高速公路收益分配权,再按照各县市所承担的项目建设成本比重返还,优先用于偿还专项债券到期本息和兑付征地补偿费用。同时加强高速公路专项债券发行、建设模式的研究,最大限度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减轻财政负担。

二、关于给予高速公路专项债券还本付息责任重县市财力倾斜支持

一直以来,州财政局高度重视县级经济体量小,但承担支出责任较重,造成县级财政运行困难的问题,始终坚持财力下沉,持续放权让利,加大对县级支持力度,持续激发体制机制活力。2022年,受疫情和更大规模退税减税降费影响,各级财政保障压力不断增加,考虑到各县市财政困难实际,州财政局高度重视向上争取资金工作,坚持将财力向基层下沉,切实把向上争取资金工作作为兜牢“三保”底线,解决基层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重要工作来抓。2022年争取到位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76.1亿元、增长85.3%,其中:下达县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62.3亿元,占全州财力性补助资金规模的81.9%。通过财力向基层倾斜,确保县级全面落实大规模退税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牢牢兜住“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底线。下步工作中,州财政局将继续高度关注各县市财政困难情况,坚持深入研究、长远谋划、系统施策,全力争取中央和省级支持,坚持财力下沉,稳步健全稳定的基层财力保障机制,补助向经济收入体量小、承担高速公路专项债券还本付息责任重的县市倾斜支持,进一步缓解县级财政困难。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2023年8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华伟 13648784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