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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财人函〔2023〕1号
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4号建议的答复
尹亚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支持县市财源培植政策体系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经与州级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和研究后,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清理整合州县出台的各项稳增长政策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建立健全现代预算制度的总体要求,结合预算管理改革的规定,近年来,州财政局持续推进各类稳增长奖补政策的清理整合工作。一是加强预算编制源头管控。严格落实预算中期规划和零基预算管理制度,坚持过紧日子,优化支出结构保重点,编制年初预算时,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梳理既有的产业扶持等奖补政策,开展财政承受能力和支出效益评估,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真正把钱花在刀刃上助推产业强州。二是强化执行绩效监督。以产业扶持资金绩效目标审核与指标体系建设为引领,对正在执行中的各项产业扶持奖补政策,统筹开展全生命周期闭环绩效管理,在部门自评的基础上,引入第三方对重点奖补政策的使用绩效进行审核,作为预算安排、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主要依据。三是专项开展产业扶持政策清理规范。2022年州财政局组织州本级各项稳增长政策的支持方向、资金来源渠道、兑现情况的摸底调查,对各项涉企奖补政策的名录是否复杂冗余、支持范围是否符合楚雄州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的重点、资金是否能足额及时兑现、资金支出是否对产业发展或科技创新具有较强推动作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否高效等开展评估。州财政局将依据清理梳理的情况,原则上在总量不减的情况下,整合重复奖补事项、调整优化奖补支持重点,每个部门原则上保留1项奖补政策,提高奖补资金兑现率和兑现时效性。
二、产业发展引导资金设立情况
近年来,州财政局严格执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要求,抢抓把云南建设为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和省委“3815”的战略机遇,聚焦云南省产业强省三年行动的重点支持措施、高质量发展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奖补等具体政策,围绕重点支持产业和项目,积极谋划、储备项目,加大对接汇报力度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和专项债券资金支持,拓宽支持产业发展资金来源渠道,2023年州本级预算安排5.05亿元支持产业发展,其中:安排1.1亿元支持绿色能源、绿色硅光伏、绿色钒钛等产业发展,安排2亿元支持文旅和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安排1.4亿元支持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安排0.35亿元支持烟草产业发展,安排0.2亿元支持加快数字经济建设。争取到新增专项债券70.15亿元,投入我州重点项目建设,补强产业短板,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下一步,州财政局将会同州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结合全州产业发展布局,聚焦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精细化管理,加大对县市招商引资、县域协同发展项目、“飞地经济”园区落地项目、产业类专债项目前期经费奖补和利息贴息等引导支持奖补政策的研究制定,助力产业强州。
三、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设立情况
近年来,为转变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我州制定出台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楚政办通〔2022〕25号)、《楚雄州重点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方案》(楚政办通〔2022〕26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投资基金,由分管副州长任主任的基金管理委员会协调管理,产业投资基金采取“母基金+子基金”模式设立,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目前在 “中基协”备案的第一支产业引导基金——楚雄州绿色产业投资基金,基金首期认缴规模2亿元,已经完成对外投资1.2亿元,直接引导撬动其他资金7.1亿元。下一步,州财政局将在贯彻落实好相关办法的基础上,继续研究探索州级为主、县级共同参与的基金设立模式,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推动构建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支持产业项目发展新格局,持续做大楚雄州绿色基金规模,增强财政投入可持续能力。
四、州县金融担保体系建设情况
近年来,州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强化普惠金融服务的系列决策部署,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增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能力,缓解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领域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16年11月成立了楚雄州融资担保公司,2018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县市缴存风险补偿准备金+设立州融资担保公司办事处”方式,在各县市设立了办事处,实现了融资担保机构覆盖全州。截至2023年3月,已累计担保贷款10,059笔31.2亿元,累计担保放大倍数16.97倍;在保贷款余额7,249笔12.2亿元,在保放大倍数6.62倍。下一步,将加快融资担保制度标准化规范进程,聚焦重点产业培育、民生事业发展,加强财金银协调联动,开展专项政策性融资担保行动,支持降低风险加快实体企业发展;持续规范业务流程,完善担保细化措施,推动担保业务转型升级,以“见贷即保、限额赔付”、“次要责任”、“政银担”合作担保为着力点,推动传统担保向新型担保转变。
五、县市财政税收增收留用奖补办法落实情况
2022年,州财政局整合省级支持政策,结合我州实际,创新建立财源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健全完善州以下税收增收留用政策,以2020年为基期,“十四五”期间,全州上划省级分享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耕地占用税、卷烟企业城市维护建设税4项税收收入增量部分全部留归县市使用,2021年和2022年共下达税收增收留用奖补资金3.44亿元。调优财政体制支持绿色能源产业发展,将楚雄市、禄丰市绿色硅、绿色钒钛钢铁等企业缴纳地方的税收纳入免上解范围,支持绿色能源产业做大做强,2022年共减免楚雄市、禄丰市体制上解0.3亿元。下一步,州财政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好增收留用和体制上解减免政策,同时结合省财政厅建立的高质量财政奖补转移制度,州级每年统筹安排资金建立财源建设专项奖补机制,切实增强县市财源培植内生动力。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2023年8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华伟 13648784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