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人社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云财社〔2021〕231号)要求,现将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般性转移支付预算指标38383.5万元提前下达你们,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收入请列入2022年“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022年“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为“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要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统筹使用和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
二、各县市要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楚政通〔2014〕39号)规定,及时将资金拨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手中,确保专款专用。
三、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严格按照要求设定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年终要做好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附件:1. 2022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 分配表
2.项目绩效目标表
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人社局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