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公布第二十批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云工信技创〔2017〕635号)、《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2017年度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楚工信通〔2017〕133号》和《中共楚雄州委 楚雄
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推动县域经济跨越发展的决定》(楚发〔2012〕12号)第二十四规定,州级财政决定对2017年省级认定的3户企业技术中心、州级认定的14户企业技术中心给予财政资金补助。现对2017年省、州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财政资金补助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18年3月21日至3 月27日(5个工作日)。
对2017年省、州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州级财政给予资金补助事宜有质疑或意见,请在公示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州工信委和州财政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联系电话:
州工信委办公室:0878-3389320
州工信委党委办:0878-3389191
州工信委技术创新科:0878-3389325
州财政局监督检查科:0878-3123526
州财政局企业科:0878-3123314
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楚雄州财政局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