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映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大姚县文明城市创建资金支持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政策调整情况
2017年10月,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印发《楚雄州“六城同创”活动实施方案》(楚办字〔2017〕57号),对达标命名补助进行了明确,“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的县市,给予500万元补助......补助资金由州财政解决”。基于以上规定,楚雄州财政局对第一批创建为“全国文明城市”的楚雄市给予500万元创建补助。2020年11月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下发《关于规范城市创建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对“以州委、州人民政府名义命名的各类城市创建“同创”等工作领导小组自行撤销,各类文件自行废止,相关创建工作由各职能主责部门另行发文明确”。根据以上规定,楚雄州财政局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已经停止下达命名各类城市补助。
二、财力保障情况
近年来,受新冠疫情、经济下行、减税降费等多重因素的叠加影响,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加之各项刚性支出迅速增加,州、县两级财政都不同程度存在收入锐减,刚性支出大幅增加,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的问题。2022年,州人代会通过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85亿元、增长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5.97亿元、增长3%,但1-6月,全州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1亿元,仅为预算数的37.7%。全州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6.4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51.12%。全州税收收入仅完成预算数的10.6%,剔除留抵退税因素税收收入规模还未达上年水平。另一方面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标、规范津补贴增支、民生项目支出、疫情防控支出等刚性支出增加,州级存在较大缺口,州级财政困难程度加深,收支矛盾加剧,平衡压力加大。
根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要求,我州出台了10个领域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划分方案,对基本公共服务各级财政支出责任作了明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与当地居民密切相关且地域性强,主要属于地方财政事权范围。州级财政结合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划分,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结构,统筹财力保障对下转移支付强度,今年上半年,州对大姚转移支付19.81亿元,占全州对下转移支付163.74亿元的12.1%,排名全州第3位,仅次于楚雄市和禄丰市。州级预算中下达大姚县资金3417.37万元,为全州第4位。为进一步提高县级财政收入规模,提升财政收入质量,规范财政预算管理,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切实缓解基层财政困难,楚雄州财政局制定印发了《楚雄州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三年行动计划2022年实施方案》,下步工作中,州财政局将以行动方案为指引,切实缓解基层财政困难。
三、下步工作计划
目前,州县两级均面临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问题,州本级将尽力压缩一般性支出、调整财政支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积极向上争取补助资金,加大对县级转移支付力度,努力提高县级公共服务水平。文明城市创建有利于推动城市建设、服务人民群众、解决民生难题、提升群众素质,有利于提升城市形象、改善营商环境、吸引社会资本,楚雄州财政局大力支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从州级层面,待中央和省对创建工作明确补助标准后,将根据财力情况,加强资金统筹,在保“三保”、保州委、州政府重点支出后,集中财力,对各县市文明县城、卫生县城、美丽县城等创建给予适当补助;县级层面,将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统筹好财政资金和单位资金,持续巩固创建成果。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办理类型:A型 联系人及电话:周民忠 0878-3131910
楚雄州财政局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