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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预算指标核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2022-0923002
  •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关于印发《预算指标核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发文日期: 2022年09月23日
  • 文号:
  • 主题词:

关于印发《预算指标核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财办〔2022〕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财政部研究制定了《预算指标核算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2023年1月1日起,浙江省、云南省、河北省、河南省、陕西省、海南省、湖北省、黑龙江省全面推广实施预算指标核算管理,自2023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各地应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整体部署,积极推广落实改革工作。

执行过程中有关问题和情况,请及时向财政部反映。

附件:预算指标核算管理办法(试行)

财 政 部

2022年9月6日



附件:预算指标核算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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