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工作情况
一、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年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评审方案的通知》要求,金融科高度重视,主动作为,认真按照局党组和州人民政府的批示指示的精神,积极主动做好汇报对接,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打牢申报基础,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高位推动工作落实,积极向局领导汇报,推动成立了以州长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申报要求制定了我州的工作方案,充分聚合调动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各部门责任,形成政府重视、财政牵头、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有效确保了申报和试点工作的稳步开展。
(二)明确工作责任
按照《云南省2021年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评审方案的通知》要求,根据申报评分细则,我们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细化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职责,积极将4个大项、20个小项指标进行细化分解,逐一明确到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申报工作,并督促各部门及时与省级部门沟通协调,尽力争取上级支持。除人民银行的评分用文件或文字材料外,其他部分均用目标值和申报州、市的相关数据加权平均后确定分值。
1.楚雄银保监分局负责金融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总体情况,共有7个小项,总分40分。
2.州金融办负责完善融资担保和风险补偿机制情况,共有6个小项,总分30分。
3.人民银行楚雄州中心支行负责金融综合服务及创新情况,共有4个小项,总分20分。
4.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负责金融带动发展情况,共有3个小项,总分10分,其中: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民营、小微企业新增注册数,分值5分;州科技局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增数,分值3分,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贷款增量,分值2分。
(三)统筹推进工作
1、按照州政府领导和唐局长的工作要求,我们提前谋划,分管的甘副局长及时组织召开了专题协调会议,根据全州工作现状,全面分析各种利弊,确定了“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确保底线”的原则,积极开展申报工作。尽力而为就是本着最高目标冲刺,全力确保目标实现;量力而行就是立足实际、分析利弊、确定思路、全力达标;确保底线就是确保达标完成,争取申报成功,获得试点资金。
2、要求州级各相关部门要抓紧与省级对口部门对接,及时组织编印了《楚雄州财政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申报书》,并按时限要求上报省财政厅。拟定了《楚雄州申报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陈述报告》。
3、督促州级相关部门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沟通对接,目前各部门已分口向上级部门进行汇报对接,争取实现目标最优、支持最大、结果最好的结果。
4、下发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参加云南省2021年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评审的通知》,认真组织参加省评审陈述相关工作。
5、由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赵克义带领州级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省级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评审审陈述工作,并获得较好的评价。
6、云南省财政厅于7月(云财金〔2021〕70号)下达我州2021年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专项资金5000万元。
7、我局于8月研究下发了2021年财政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指标分解的通知,并将各部门的目标进行了分解。
8、行文下发了指标完成情况统计表,正在对前期数据进行收集汇总,准备迎接省级检查。
9、我局大比拼“标杆”工作已提前完成,并获得州绩效办的加分;我局“学党史、悟初心、办实事、开新局”的学习教育活动的其中一项开新局工作已完成。
二、下步工作
1、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财政局作为牵头部门,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站在“讲政治、抓改革、促发展”的高度,认真抓好财政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工作;2、要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试点城市工作省级考核检查涉及指示较多,职能分散在各相关部门,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认真对照年度绩效目标任务,结合实际、综合分析、统筹施策,确保年度目标任务于11月底全面完成;3、进一步加大督促力度。根据工作推进情况,计划在省级考核检查前,抽调力量,牵头组织开展一次工作督查,做好查缺补漏,积极补齐工作短板,确保省级考核顺利通过。4、建议组织一次外出学习考察。财政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学习借鉴,总结提高,创新工作举措,为学习借鉴好的做法和经验,建议在适当的时候,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到做得好的地方进行考察学习。
楚雄州财政局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