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成光、杞文美、王志军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议把中秋、春节职工会员慰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会经费管理有关政策
(一)工会经费支出规定
《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第三章,工会经费支出,第七条规定:基层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其次,第八条第四点规定:职工集体福利支出。用于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 (即:元旦、春节、 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发放标准每人每次不超过 300 元。除不得发放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明令禁止的现金、购物卡外,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
根据以上规定,基层工会组织可按规定从工会经费发放职工福利支出,同时,工会经费的收入也有明确规定。
(二)工会经费收入规定
《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四条同时也规定了工会经费的收入范围,包括:会费收入、拨交经费收入、上级工会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
拨交经费收入是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 2%依法向工会拨交的经费中的留成部分。根据《云南省总工会工会经费分成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全部职工工资部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的工会经费,在各级工会间的分成比例和支付税务机关代收工作经费,州(市)总工会收到税务机关代收2%的工会经费,所属基层工会留成60%,本级工会留成24%,省总工会留成8%,全国总工会留成5%,税务机关代收工作经费3%。”
二、州级工会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楚雄州部门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和《楚雄州州本级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实施方案》(楚财预〔2018〕102号)的规定,州级预算单位的公用经费按预算年度某个月的在职人数为基数,按标准计算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的标准分为20,000元/人/年至11,000元/人/年六个档次。
公用经费的支出项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会议费、租赁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电梯电费及维护费、取暖费、机关党建活动经费、残疾人保障金、职工教育经费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费等费用。其中:工会经费指的是工会经费收入中拨交经费收入(即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 2%依法向工会拨交的经费中的留成部分)。
按照部门预算管理和工会经费的有关管理规定,州级预算单位所需缴纳的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 2%依法向工会拨交的经费,由于计提较低,预算经费较少,未单独编列预算,由预算单位从公用经费中列支。从目前预算单位公用经费标准和个人应发工资额来看,公用经费标准远高于个人应发工资额,个人应发工资额的2%按全年12个月计算,也只占公用经费15%左右。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根据《楚雄州2019年春节慰问活动安排方案》的要求,2019年州级预算安排189.93万元,用于由州委州政府或者州级部门牵头组织开展的春节慰问值班人员、老干部、人民警察、部队、贫困户等特殊人群的慰问经费。在2019年预算中未安排普遍发放的中秋、春节慰问职工经费。
(二)鉴于《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已对逢年过节职工慰问经费作了明确规定,慰问所需经费从工会经费中列支。年度部门预算中单独编列普遍发放性质的中秋春节慰问经费,与工会经费的有关管理要求不符,也不符合加大民生投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的财政管理改革要求。
(三)鉴于目前州级工会经费预算的编制情况,随着在职职工工资的逐年增长,工会经费单位拨交部分也会不断增加。在今后的预算编制工作中,我局将结合我州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工会经费拨交部分的增长情况,参考省级和其他州市工会经费预算编制情况,科学合理的调整我州工会经费预算编制方法,保障各单位足额纳入工会经费。
(四)鉴于职工逢年过节的各种慰问经费从工会经费中列支,建议各级工会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加大对工会经费的收入、支出和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职工福利待遇执行到位。
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办理类型:C 型 联系人及电话:王华伟 0878-3131910
楚雄州财政局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