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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2019-0109002
  • 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楚雄州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 发文日期: 2019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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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财政厅和州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我局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力地提高了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水平,促进了我州财政工作改革发展。
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概况
  2018年我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466条;利用新媒体(政务微信)发布信息62条,新媒体订阅人数197个;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件;没有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数;主要领导没有参加新闻发布会;没有组织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收到行政复议一件,已经办理完毕,结果为维持具体行政行为;互动栏目收到民众留言提问47条,规定时限内答复47条,公开答复45条。
二、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保障情况
  我局领导非常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州委、州政府要求,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同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打造服务型政府,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深政府信息公开程度。同时明确工作机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信息公开联络员齐晓成,办公室成员由信息科、办公室、法制(税政)科、监督检查科组成。全局各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科长(主任)负责制,并明确了专(兼)职信息员,负责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积极组织安排人员参加相关培训。
三、主要做法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国务院、省、州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主要做法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方面
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我局严格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编制、及时公布、适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坚持“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并坚持审批管理,充分保证网络信息安全。努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强化公开平台建设管理,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018,我局尚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2018年我局共接到网友留言47条,全部按时答复完毕,接到来电信访0件、来信信访1件、现场来访6件、网上信访11件。结合工作实际,我们还充分利用会议、电视、报纸、集会等形式,切实做好财税政策公开工作。
   (二)完善门户网站的“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重点公开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公开目录包括三项:收费目录名称、设立依据、收费标准)等信息方面
2018年,我州州本级150家部门和单位在州财政局批复预算后15天内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开了部门预算,同时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我局结合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公开内容,统一部门预算公开模板,完善公开方式。
  (三)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方面
我局根据财政部在其门户网站已经公布的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的基础上,于2月26日下发了《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楚财征〔2018〕9号),同时在楚雄州财政局政务信息外网将《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云南省地方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云南省地方批准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进行公布,方便个人、执收单位及企业查询实时的收费基金项目,目前保留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51项(其中涉企收费项目31项)、政府性基金项目21项、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0项(其中涉企收费项目2项),并进一步强调财政部“一张网”之外的收费基金项目,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四)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方面
  一是根据省、州领导及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风险10大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加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案件查处等工作力度,加强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我州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同时,指导帮助各县市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专项整治等工作。二是积极开展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云南省P2P网贷风险和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全州P2P网贷风险、互联网金融和校园网贷等专项整治防范工作。按照要求,积极组织十县市对辖内4家P2P机构开展合规检查。教育引导校园网贷规范工作,加强网络借贷平台公司监管,大幅降低辖区内互联网金融风险。今年,已接待来访投资者15人次。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小额贷款公司、资本管理公司、融资登记服务机构的风险防范、排查和管理力度。根据省金融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贷业务规范整治和监管分类评级工作,积极引导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及资本管理公司的转型升级和规范退出等工作,切实增强小额贷款公司、资本管理公司、融资登记服务机构的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了风险防范意识。
 (五)开展政策解读方面
  楚雄州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工作,把政策解读列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作为构建阳光财政、宣传财政政策、树立财政良好形象的重要途径;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建设服务型机关,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手段。2018工作中,我局没有出台涉及需要政策解读的发文。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府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方面
我局高度重视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重大政策的公开工作专题进行梳理汇总,并通过多种方式集中发布。以楚雄州财政局门户网站为平台,积极探索,综合运用撰稿解读、政策问答、媒体专访、答记者问等方式,充分发挥媒体作用,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2018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没有遇到需要回应政府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问题情况。
 (七)政府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我局严格执行《楚雄州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楚财信[2008] 12号)等文件,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内容作出具体要求,并认真做好《楚雄州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楚雄州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写工作,包括项目内容、责任主体、具体责任人以及完成时限。同时按照《条例》和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将我局的政务信息分为机构概况、法规规划、行政执法、业务及服务、财政预决算报告、政府采购信息等六个方面,按类别进行了全面梳理,进一步明确职责。在门户网站提供依申请公开申请表格下载,2018年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八)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方面
  为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便于宣传我局各项工作,使群众进一步了解财政工作,我局于2017年年底注册了楚雄州财政局政务微信,截至2018年年底,关注该微信公众号用户197人,2018年共发布各类文字和图片信息62条。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方面
  我局门户网站首页明显区域链接了“信访信箱”、“在线解答”和“局长信箱”,同时有专人负责该栏目,如果有群众提问或举报,我局将在规定时限内给予答复。2018年我局无因信息公开而提起的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发布管理,规范公开程序。各科室待发布的信息编写后,由科室领导初审后报送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依据《条例》和相关保密制度对信息进行审核,确定该信息可发布后,上报分管领导审批,最后根据信息的情况选择合适的发布方式,信息公开过程中坚持“涉密信息不发布,发布信息不涉密,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此外,及时研究解决具体实施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建立健全信息受理流程和登记、查询、办理、备案、统计等规章制度,做到程序规范,运转有序。
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情况
  我局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保密审查工作中相关科室的职能、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二是对于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求相关科室说明具体理由,由信息发布经办人员审核,报审查领导审批;三是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统一受理、分别办理”的原则,根据依申请公开内容,经审查领导审核,视具体情况发布。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杜绝将公民的个人信息和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公布上网。
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2019年工作计划
  目前,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主动公开目录需尽快完善;新闻公开制度需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稿件发布需加强;网站在线访谈栏目有待建设;信息公开培训工作还有待加强。2019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我局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涉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抓紧制定我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将社会关心、群众关注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
 (二)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据《条例》、“三定”方案和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全面梳理公开内容,编制我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不断提升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三)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增强程序的合法性、规范性和答复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畅通申请渠道,提高办理实效。

 

                          楚雄州财政局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