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强化财政衔接资金监管

日期:2024年10月12日 15:58     来源:    作者:    关注:

楚雄市紧扣财政衔接资金管理“五项机制九条措施”,建立健全资金“入口”到资产使用“出口”全流程监管长效机制,持续强化财政衔接资金监管。

紧紧围绕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任务要求,以项目库“建、管、用、督”为抓手,打造“全域净美、千村和美”标杆县(市)为目标,突出脱贫户(监测对象)和脱贫地区为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和保障到人到户产业发展,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和整治农村人居环境。科学谋划项目,做到项目前置审核、提前论证、储备充分、动态调整。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市审定工作要求,今年全市共入库项目175个,总投资27436.14万元。其中,财政衔接资金19583.41万元,整合资金1672.78万元。其他资金6179.95万元为财政衔接资金下达后及时精准安排项目,实现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打下坚实基础。

对纳入年度实施计划的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台账化推进、制度化落实管理。建立年度实施项目清单,实行动态增补管理,建立全市统一的项目推进台账,实时精准掌握每个项目的详细进展情况和资金拨付进度。印发《楚雄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指导各乡(镇)、各部门严格按照要求加快项目建设,重点指标、重点任务实行周提醒、旬调度、月通报、年考核项目管理机制。截至目前,召开调度会2次、约谈会1次,下发工作提醒函2期、通报3期、平时考核2次,立行立改6个问题。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支出时序进度达到要求。

积极推行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机制。在项目资金申报过程中,楚雄市财政局、楚雄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对绩效目标的合规性、完整性、相关性、适当性、可行性5个方面审核把关。采取全程跟踪、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动态掌握财政衔接资金的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情况等,实现全流程细化管理、全方位强化监督。项目完成后,由项目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楚雄市财政局和楚雄市农业农村局对项目自评情况集中开展复核抽查,使财政衔接资金使用进一步规范、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效率效果进一步提升。严格按照“两个一律”及有关文件要求,将资金分配情况、有关政策、项目库建设、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收益分配情况等,在楚雄市政府门户网站、乡村两级公告公示专栏或显眼位置及时进行公示,并公布“12317”国务院扶贫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确保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分配使用公开透明阳光。

按照“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逐项落实扶贫项目资产管护主体,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公益性资产优先聘请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与管护;经营性资产“让最能挣钱的人去经营”,确保扶贫资产发挥效益。收益分配使用优先用于扶持脱贫不稳定户和监测对象增收、发展村集体经济、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将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年度目标任务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确保扶贫项目资产安全运行、良性运转、保值增效。截至2023年底,累计形成扶贫项目资产规模20.38亿元(含衔接资金项目资产),资产个数4899个。其中:经营性资产41个,资产规模2857.88万元;公益性资产4183个,资产规模14.62亿元;到户类资产675个,资产规模5.42亿元。按照资产权属划分,确权到市(县)级资产113个,资产规模4.53亿元;确权到乡(镇)资产190个,资产规模2.43亿元;确权到村级资产3921个,资产规模7.95亿元;确权到户资产675个,资产规模5.4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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