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目标,深化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强非财政拨款资金统筹,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坚持全口径预算,严格预算编制管理。按照全口径预算编制和管理的要求,从2022年起,全市各预算单位依法依规取得的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统一编制、统一批复,将项目作为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的基本单元,预算支出全部以项目形式纳入预算项目库,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未纳入预算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得安排预算。在编制收入预算时,充分考虑各项非财政拨款收入的增收、减收影响因素,根据收入项目、征收范围和征收标准等合理预计下一年度非财政拨款收入,不得随意夸大或隐瞒收入。
坚持“以收定支”,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坚持预算法定原则,非财政拨款收支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通过非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与收入情况相匹配,支出不得大于收入。预算执行中,单位资金实际收入超过年初预算的,原则上不新增安排当年支出。加大各类收入统筹力度,在非财政拨款收入可以满足本单位支出需要时,原则上不得再申请财政拨款预算。同时鼓励有条件的预算单位统筹调配下属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收入,结合财政拨款收入等情况科学编制支出预算,合理保障支出需求。
严格指标管控,规范非财政拨款预算支出管理。非财政拨款支出实行指标管控,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严格按预算指标控制资金支付。各预算单位确定单位资金收支专用账户后,分别明确预算单位、代理银行、市财政局三方职责,并将单位资金归集到收支专用账户。资金支付时,必须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发起,经系统校验后向代理银行发送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办理资金支付,不得通过其他任何途径(包括但不限于柜台、网银、支票等)为预算单位办理未经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校验通过的资金支付业务。
加大存量盘活,加强结余结转及账户管理。加大非财政拨款存量资金盘活使用力度,及时开展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清算对账,及时调整收支预算指标。年度预算编报时,充分合理预计结转结余,除按规定从单位资金结余中提取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外,剩余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原则上全部编入单位下一年度收入预算。各预算单位严格对存量银行账户进行认真清理,凡账户数量超限的,在完成单位资金归集后将账户撤并至控制数范围以内,对资金归集后不再使用的账户及时予以撤销,进一步核对、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银行账户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