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楚雄州财政局积极落实中央、省州有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便利,不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发挥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切实履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主体责任,全州各级预算单位通过强化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提升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合同规模。上半年,楚雄州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企业项目数占项目总数的76.14%,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4.09亿元,有力推动了中小企业的发展。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严格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提供的货物、服务项目报价给予10%-20%的价格扣除,对工程项目给予3%-5%的价格扣除,大中型企业提供的所有采购标的均为小微企业制造的,可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优化采购流程,提升采购参与便利度。深化交易改革,推进项目进场、场所预约、公告公示、投标、开标、评标、合同签订、档案归集等八个服务事项的全程电子化交易,打造线下不见面、线上零距离的交易新模式,上半年,全州共组织进场交易项目4874个,交易金额6.26亿元,参与采购人主体989个,中标供应商764个,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完善“政采云电子卖场”采购模式,简化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对供应商实行备案管理,凡有意向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均可免费入驻,截至目前,楚雄州入驻“政采云电子卖场”的正式供应商有1285家,临时供应商有574家,累计实现采购金额55174.6万元。
降低采购成本,拓宽企业融资方式。全面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减免投标保证金,且降幅均在收取数额的50%以下,为投标企业减免投标保证金149.11万元。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以多种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以“多元化”方式减轻企业负担,上半年,全州使用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函项目34个,96笔次,保额173万元。创新打造全流程、线上化、纯信用的融资模式,上线“政采贷”功能,通过锁定银行机构确定供应商,积极向省财政厅申报开通其账号权限,使财政、人行、银行机构、供应商四方连接起来,引导促成银行机构以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电子卖场交易流水等进行线上融资。
强化监管方式,提升政府采购效能。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模块中设置信息公开模块,要求采购单位按公开要素、时限进行公开,同时新增信息公开审核环节及岗位,将公开责任明确到人,实现从采购预算到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全过程信息公开。规范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依据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推送的政府采购合同支付信息进行国库集中支付,在系统中设置“政府采购超期提醒”,倒逼单位履行政府采购支付责任。同时进一步加大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动态监管,加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活动的检查,采取支持供应商现场送达、邮寄送达投诉书等方式,节约供应商投诉成本,提高投诉处理效率,切实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