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楚雄州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财政职能职责,统筹整合金资源资,全力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强化政策支撑。建立健全州级财政奖补和各级财政投入管理制度,州级财政每年安排资金600万元用于奖励评价结果排名靠前的3个县市,安排州级资金1500万元用于奖励每年评选的10个精品示范乡镇、60个精品示范村庄、200个生态宜居美丽示范乡村。明确市县财政部门主体责任,统筹上级补助、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涉农整合资金、土地出让收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收益等相关渠道资金,强化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投入保障。
强化资金保障。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目标,聚焦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任务,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鼓励、支持、引导县市政府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整合相关项目资金同州内国有企业合作发行专债项目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2022年以来,全州财政部门统筹整合中央、省、州、县市各类资金28.29亿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强化资源整合。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落实相关税费减免政策,鼓励依法合规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建立财政预算保障、向上申报项目资金支持、债券金融筹集资金、动员社会力量捐款、村集体资金投入、群众投工投劳、奖励资金引导投入“七个一点”整合投入机制。以市场化模式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由州级国有平台公司与县、市合作开展“一水两污”项目11个,总投资约35亿元,打造以市场化手段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云南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