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政票据管理,保证财政票据安全,减轻财政票据保管压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乱收费,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票据销毁工作的通知》及《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票据核销工作的通知》等安排部署,各县市及州级各用票单位认真清理历年领用财政票据,并将达到销毁条件的财政票据存根进行清理、造册、登记后报州财政局审核同意后销毁,在此过程中我们对各单位需销毁的财政票据号码、填写摘要、金额等都一一进行认真审核。各县市财政局负责本区域财政票据用票单位的销毁工作,票据销毁选择绿色环保方式进行,并按规定将票据销毁产生的残值收入全额缴入本级国库。目前全州2023年度销毁财政票据工作已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