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财政局:多措并举助力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以来,楚雄州财政切实把兑现脱贫攻坚“军令状”的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立足财政职能出实招、硬招,明措施、定责任、见实效,做到目标不变、靶心不散、频道不换,确保财政扶贫工作力度、政策支持、资金投入不减。
一、强化组织保障,扛起“军令状”。成立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听取一次脱贫攻坚工作专题汇报。按照“尽锐出战”的原则,配齐配强州、县财政系统农业科室专职扶贫工作人员,要求县市财政部门承担扶贫工作职能的农业科室人员不得少于3人。加强财政干部培训,培养财政干部善抓扶贫工作的智慧和会抓扶贫工作的本事。
二、强化资金投入,当好“军需官”。围绕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目标任务,楚雄州财政千方百计筹措扶贫资金,全力以赴保障资金需求。2015年至2020年9月底,全州投入专项扶贫、涉农整合、健康扶贫、教育扶贫等财政扶贫资金229.71亿元。在脱贫攻坚期内,坚持州级财政投入专项扶贫资金每年1亿元以上,并按照每年10%以上递增,2015年至2019年州级财政投入专项扶贫资金5.04亿元,2020年州级预算安排1.573亿元。按照年度脱贫需求,逐一细化明确各级各部门向上争取资金保障整州脱贫攻坚的任务和责任,2015年至2020年9月底,争取上级财政扶贫资金201.83亿元。制定出台《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推进财政涉农资金州级源头整合支持贫困县脱贫攻坚的意见》,推动县级完善整合机制,确保纳入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应整尽整”,2016年至2020年9月,全州7个贫困县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规模为93.51亿元。
三、强化资金监管,管好“钱袋子”。制定出台《楚雄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分解扶贫资金管理的主体责任,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真正做到投入实、资金实、到位实。2019年率先在云南省开展财政扶贫资金结余结转使用情况专项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坚决抓好问题整改,收缴县乡闲置资金168.435万元,对结余结转率较大的5个县进行了约谈提醒。将用于支持实现现行脱贫攻坚目标的各类财政资金全部纳入扶贫资金总台账管理,录入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实行动态监控管理。全面推行扶贫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推动建立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各环节实施全流程跟踪,做到“预算编制有目标、执行有监控、事后有评价、结果有应用”,切实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极大发挥了扶贫资金效益。加大扶贫资金公示公开力度,在州县乡村四级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强化问题整改,打好“主动战”。积极研究解决楚雄州脱贫攻坚资金不足,整合不到位、管理使用不到位等问题,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资金保障。全面落实各级巡视巡察、审计、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各类检查发现问题反馈意见的整改要求,均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了问题整改“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