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人均提高30元

日期:2019年08月30日 11:10     来源:    作者:    关注:

    根据中央和省的通知要求,2019年我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人均提高30元,即从2018年的490元提高到520元。其中:中央财政人均补助416元,省级财政人均补助72.8元,州、县两级财政人均补助31.2元。州县财政承担部分按《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点项目州县市财政配套投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的县市类型和比例配套,一类地区:楚雄市、禄丰县州级财政承担40%;二类地区:南华县、大姚县、武定县州级财政承担45%;三类地区:双柏县、牟定县、姚安县、永仁县、元谋县州级财政承担50%,其余部分由各县市承担。截至今年6月,全州共有227.2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省、州、县四级财政已累计安排财政补助资金120,777万元,占应补助资金118,146万元的102%,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为促进全民医保体系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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