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及时下达灾害生活救助资金1400万元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2018年,我州地震、台风、风雹、洪涝等自然灾害交替发生,据州减灾委统计,自然灾害共造成全州10县市10.89万人不同程度受灾。为确保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州财政局会同州民政局及时将1,400万元中央补助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下达给各县市,专项用于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给予补助。救灾款物发放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资金的分配、投向和使用等环节将认真审查、严格把关、追踪考核,确保今冬明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