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提前下达2019年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央补助资金459.85万元
为进一步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要求,近日,我州提前下达2019年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央补助资金459.85万元。资金将用于残疾人康复、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以及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方面。资金的提前下达,切实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积极促进了我州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保障残疾人能更好地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