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成效显著

日期:2018年10月24日 16:10     来源:    作者:    关注:

云南省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成效显著  
来源:财政部网站

 

  2016年,财政部将云南省纳入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省份。云南省财政厅抓住有利机遇,筹措安排中央及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9.53亿元,联合组织部门在全省范围选取了76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助力脱贫攻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活力。同时,创新开展了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支持基层组织建设”为主的村级“四位一体”建设试点,筹措下达24.3亿元支持全省486个行政村开展试点工作,其中,投入近6亿元专项用于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建设。

  三年来,各地根据中央和省关于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科学发展、村级主体、市场导向、因地制宜四大原则,创新体制机制,积极探索适宜当地的发展模式,共在826个行政村进行布点,投资概算总额为16.36亿元,其中,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9.53亿元,整合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投入6.83亿元。试点村在未实施项目前集体经济收入共计5005万元,实施项目后试点村集体经济收入2016-2017年总计增加5965万元,全省累计受益农户191万余人。

  一、积极探索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云南省财政厅努力探索资源利用、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混合经营等多种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其中,牟定县、鹤庆县、芒市、弥渡县、盐津县等地都探索出适宜当地的发展模式,实现全县行政村集体经济全覆盖。

   一是探索以资源有效利用为主要内容的试点形式。支持村集体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鼓励和引导村集体成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入社,采取村集体成员认可的经营方式,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土地经营收益最大化。鼓励村集体整合、盘活个人的土地,流转或利用村集体机动地、荒地、耕地和村庄整治、宅基地复垦等结余的土地,及其他可利用的集体所有资源,发展现代特色农林业、品牌农业和生态循环农业。如,牟定县探索土地集中流转新模式,促进了农业发展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型,建立健全了高原特色主导产业“企业+协会+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截至目前,牟定县农村土地流转面积21580.8亩,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10.8%。村级集体经济入累计达到了316.12万元,实现和带动了全县村级集体经济和贫困群众收入的增长,提升了村级为民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快了脱贫攻坚步伐。

  二是探索以提供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试点形式。支持村集体创办农业生产经营合作社、劳务合作社等服务实体,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加工、流通、仓储、劳务等有偿服务。围绕特色主导产业,开展优质农产品品牌创建、农产品产地加工、农产品网上交易等。利用当地生态资源、文化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实现一二三产业的深度融合。如,鹤庆县积极探索强基惠农“合作股份”、土地承包经营、农业生产经营合作、村企联手共建等多种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在低热河谷区着力推广柑橘、葡萄等现代特色经济林果种植;在坝区积极探索藕鱼立体种养、生态农庄等新型高原特色产业;在山区、半山区大力推进土杂鸡、牛、生猪养殖及蚕桑、泡核桃种植等优势产业;在大丽路沿线实施体验式乡村旅游项目;在集镇试行农贸市场农副产品交易区集体商铺建设。项目实施后,试点村集体经济收入2016年增加97.15万元,2017年增加136.98万元,资金投资平均收益率达8%以上,全面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

  三是探索以物业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试点形式。鼓励村集体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土地,量力而行建设物业项目,发展物业经济。盘活村集体闲置办公用房、学校、仓库、礼堂等不动产,开展租赁经营。如,芒市探索以投资固定资产租赁经营为主要内容的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截至2017年底,全市80个行政村已产生集体经济收益额达224万元,实现全覆盖,平均收益率达到8%以上,少数行政村达到20%左右,实现集体经济从无到有的改变。

  四是探索以混合经营为主要内容的试点形式。鼓励村集体以集体资产资源参股农村合作组织和经营稳健的工商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项目,不断探索和丰富村级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如,弥渡县结合当地产业发展现状和资源优势,针对全县生猪产业持续发展存在的短板,探索实施“县委、县政府+龙头企业+金融机构+村集体组织+贫困户+农场主”的“1+5”产业扶贫模式。依托泰国正大集团的管理技术支持,建设50万头生猪全产业链项目。2017年已完成150栋1100头育肥场建设,计划2018年底前完成3个5000头或6个2400头种猪场建设,并启动屠宰厂和食品加工厂项目建设。力争到2020年项目全面建成后,使52个贫困村每村每年增加村集体收入10万元,33个非贫困村每村每年增加5万元,实现全县85个行政村集体经济全覆盖,带动4110户贫困户15000人脱贫出列、持续稳定增收。

  五是探索以金融信贷扶持为主要内容的试点形式。探索财政资金“可放大、可精准、可评估、可循环”的使用方向,进一步完善集体经济发展金融信贷扶持机制。通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成立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采取以人量化、以户持股的方式,将村集体公司经营性资产折价成股份,全部量化为成员股,由成员以货币、土地、山林经营权入股的形式组建各种经济实体,进一步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拓宽农民群众增收渠道。如,盐津县由县委统一部署实施“一改三化五统一”集体经济强村工程,采用“政府风险补偿基金+贷款对象”的模式,建立盐津县集体经济组织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按1:10比例放贷,撬动信贷资金,做大“资金池”,使财政扶持资金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效应,短时间内完成了全县94个村(社区)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登记注册,打造“村集体公司+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通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大力发展适宜产业,涌现出敦厚、龙茶、龙塘等一批产业发展势头较好的村(社区)。

  二、取得的成效

  一是助推了脱贫攻坚。各地在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坚持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通过有效利用土地资源、大力开展产业带动、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广辟股份合作途径,建立健全经营主体与贫困村集体、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共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增强了贫困村集体、贫困群众的造血功能。如,镇雄县2017、2018连续两年确定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县,以脱贫规划为核心,采取“党支部+公司(合作社)+农户+基地”的运营模式进行运作,通过盘活村级集体各类优势资源,以入股和流转形式扶持村级集体培养产业,采取“保底+股份”分红方式,每村最低收益均不低于7%,预计3-8万元,已累计出列3个贫困乡镇、68个贫困村,脱贫4.4万户17.8万人。

  二是夯实了基层组织建设。通过试点项目的实施,各试点村村级机构运转、民生公益事业建设得到保障,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后劲和活力,巩固夯实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建基础,密切了农村党群、政群、干群关系,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带动农民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各地积极探索“党支部+”模式,让村集体有了稳定的收入来源,着力解决了农村基层党组织“无钱办事”的问题,提升了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村干部的待遇得到保障,确保了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增强了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如,兰坪县在试点工作中不断加强党的领导,通过党建引领,在股份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等集体经济组织和非公经济组织中建立了党支部,充分发挥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作用,破解了基层党建与推动发展“两张皮”问题。

  三是带动了产业发展壮大。各地立足资源禀赋、需求导向,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大力发展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及乡村旅游等优势产业,推动农文旅兼容,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了“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共赢,培育一批特色明显、类型多样、竞争力强的一村一品产业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如,昭阳区立足气候、区位、资源等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力打造苹果、马铃薯、高原特色养殖三大产业,通过流转土地、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建立健全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实现良种良法、高度组织化和集约化、“党支部+合作社+农户”3个全覆盖,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同时,带动周边群众发展产业增收致富,实现了互利共赢。

  四是增强了村集体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服务的能力。各地建立了以农村基层党组织为核心,自治组织、经济组织、合作组织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变“输血”为“造血”,逐步提高农民生产经营规模化和农村经济发展组织化,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增强村民民主决策参与能力,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引导村集体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如,剑川县及时公开试点项目建设、维护和管理制度等情况,接受农民和社会监督,运用好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把集体增实力、农民增收益和产业增效益有机统一,调动农民广泛参与的积极性,从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公益金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五是促进了农民持续增收。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养使用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新农民,提升农民生产经营、增收致富和自我发展能力。培育壮大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大力发展文化、科技、旅游、生态等乡村特色产业,振兴传统工艺,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实现乡村经济多元化,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增收。如,腾冲市曲石镇公平村由村集体牵头成立银杏专业合作社,以每年每亩600-900元的价格,从群众手中流转土地3000亩,引进禾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种植银杏,群众在获得土地租金的同时到公司务工,每年获得土地租金收入250多万元、务工收入400多万元。

  下一步,云南省财政厅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突出政治引领,充分发挥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作用,联合云南省委组织部合力抓好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继续扩大试点覆盖面,鼓励各地进一步探索符合云南实际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丰富试点内容,完善制度体系,推进试点工作提质增效。力争到2020年,实现我省行政村集体经济全覆盖,助力全省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基层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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