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

日期:2018年10月24日 15:46     来源:    作者:    关注:

我州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
 

      为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保权益,助力全州打赢脱贫攻坚仗,根据国家和省的安排部署,今年,我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标准在2017年人均450元基础上增加40元,提高后达到每人每年490元。其中:中央财政人均补助356元,省级财政人均补助100.5元,州县财政人均补助33.5元。同时,为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作,今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增财政补助中的一半(人均20元)专项用大病保险。重点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因病致残返贫以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用于完善大病保险,加强托底保障,切实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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