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出台政府性债务统计工作考核评比暂行办法

日期:2012年08月29日 00:00     来源:    作者:xxfb    关注:

为进一步做好我州政府性债务统计工作,以便及时准确掌握我州各级各部门政府性债务情况,发挥债务统计在财政经济决策中的作用,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性债务统计工作考核评比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州实际,楚雄州财政局制定了《楚雄州政府性债务统计工作考核评比暂行办法》。《办法》采取量化考核的方式,重点对政府性债务数据、报表、分析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和领导重视和统计工作管理能力建设情况进行考评。对县(市)的政府性债务统计工作考评结果,将作为州对各县(市)政府债券规模分配、债务化解政策、政府性债务举借审批(包括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以及年终结算补助的重要因素。对州级的考评结果将作为对单位政府性债务管理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上一条:楚雄州财政局编发《阳光财政公民读本》
下一条:楚雄州2012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圆满结束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