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力支持做好抗旱救灾工作,近日州财政局会同州民政局及时将1600万元中央补助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下达给各县市,用于帮助旱灾地区解决受灾群众的口粮和饮水困难等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同时明确要求各县市,要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及时安排下达补助资金;救灾款物发放中,要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扩大使用范围或预留资金,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要通过严格执行以上要求,切实管好用好救灾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