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全面启动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化解工作

日期:2012年09月06日 00:00     来源:    作者:xxfb    关注:

楚雄州全面启动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化解工作

根据国务院和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化解工作的统一部署,楚雄州及时召开全州清理核实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工作的培训及动员会议,传达在水富召开的全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和在大理召开了全省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化解工作培训会议精神,正式启动全州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化解工作。

此次清理核实的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主要是指2005年12月31日前发生至今尚未偿还的,并扣除已偿还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以外的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包括基层政权组织建设债务、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债务、乡村垫交税费债务等。清理化解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2012年8月底前,按照乡村自行清查、县级全面审计汇总上报的工作步骤,全面完成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的清理核实工作。清理核实结束后,按照“一次性清理锁定、逐年分类处置”的原则,制定上报化债实施方案,做好化债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化债政策、完善化债保障措施。经省综改办锁定债务后,于2012年底全面完成乡村垫交税费债务的化解兑付工作。

(楚雄州财政局金绍昌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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