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楚雄州财政局及时下达2012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级试点县补助资金2398.33万元,其中:省级补助1872.11万元,州级足额配套资金526.22万元,专项用于补助楚雄、元谋、禄丰3个省级试点县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膳食补助,受益学生104006名,其中小学生71774人、初中生31916人、特殊教育学校学生316人。
资金下达后,楚雄州财政局要求各县市切实加强资金和财务管理,严格规定资金使用范围,学校食堂实行专账核算,同时建立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定期全面公开经费账目,确保了除7个国家试点县外,其余3个县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都能享受到营养改善计划补助。
(楚雄州财政局教科文科 樊永芬 任晓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