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推进医改工作顺利实施

日期:2012年10月12日 00:00     来源:    作者:    关注:

近年来,楚雄州财政部门把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积极履行公共财政职能,不断加大医药卫生改革投入力度。2009年至2011年3年间,全州各级财政累计投入医疗卫生事业资金33.21亿元,其中2009年投入9.24亿元、2010年投入10.09亿元、2011年投入13.07亿元,年均增长30.8 %,有力地保障了医改工作顺利推进,确保了医改三年重点工作任务的如期完成。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现全覆盖。财政部门累计投入基本医疗保障补助资金19.4亿元,着力构建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张“保障网”。2011年,城乡居民参加三项基本医保人数达到252.8万人,参保率94.2%,参保人数和参保率分别比2008年增加10.1万人和4个百分点,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初步形成,为城乡居民“病有所医”提供了制度保障。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财政部门累计投入公共卫生专项经费4.67亿元,保障了公共卫生项目的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经费从2009年的15元提高到2011年的25元,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10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启动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等7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共卫生服务对象遍及城乡各阶层,有效提高了群众健康水平。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条件得以改善。财政部门累计投入财政资金3.52亿元,以农村基层为重点,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实施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122项,对10个县级人民医院(中医院)、24个乡镇卫生院进行扩建或新建,新建村卫生室88个,形成了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以全科医生为重点,开展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极大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就医需求。

——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州各级财政投入基层医疗卫生支出2.9亿元,支持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其中安排以奖代补资金0.47亿元,保障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2010年11月1日起,全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覆盖面达到100%,群众就医负担明显减轻。

——积极支持公立医院改革。全州各级财政投入公立医院支出达5.3亿元,其中10县市公立医院支出达3.97亿元。加强了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开展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实施城市对口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开展《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培训,进一步完善医院预算编制、收支管理、资产负债、财务报告分析、财务监督等工作,为规范公立医院的财务管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保障。

(楚雄州财政局 李春红 董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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