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高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1〕223号)和《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我州在深入开展大量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州级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楚雄州州级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考核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共19条,规定了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考核原则、考核总体内容和考核具体内容、考核奖惩措施以及考核相关纪律要求。
《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调动执收部门和单位组织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的积极性,有助于促进部门和单位依法组织政府非税收入,建立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良性互动机制。(楚雄州财政局征收管理科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