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年12月20日 00:00 来源: 作者:董成平 关注:次
为切实保护耕地,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楚雄州按照“取之于土,用之于土”的原则,积
极争取到2012年省级土地出让金975.01万元,用于我州牟定县新桥等2个镇、散花等3个村土地整治的省级农业土地开发项目,建设总规模280.47公顷,其中:土地整理280.47公顷。该项目实施完毕后,可新增耕地面积8.5公顷,新增耕地率3%以上。我州将严格按照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和项目实施管理的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
(楚雄州财政局综合科 任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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