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年01月16日 00:00 来源: 作者:董成平 关注:次
为确保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促进当地政府和学校在落实好城市义务教育学生免学杂费政策的基础上,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对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等有关规定,近日,我州及时下达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中央奖励资金454万元,共有10所中小学校获得资金支持,资金将重点用于接收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建校舍、维修改造、购置实验设备、图书资料。(楚雄州财政局教科文科梁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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