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实现寄宿生生活补助和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

日期:2013年01月24日 00:00     来源:    作者:董成平    关注:

2012年,我州实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其中:双柏县、牟定县、南华县、姚安县、大姚县、永仁县、武定县7个县列入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楚雄市、元谋县、禄丰县3个县市列入省级试点县,全年按照每人每年补助600元的标准下达资金14,791.58万元,受益学生28,5422人。与此同时,将农村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农村户口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城市户口享受低保家庭寄宿学生全部纳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活费补助政策,累计下达补助资金18,027.53万元,受益177,930人。(楚雄州财政局教科文科梁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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