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年03月13日 00:00 来源: 作者:董成平 关注:次
为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价结果应用机制,我局创新工作方式,针对禄丰县住建局2011年度州级城乡规划补助81.1万元资金项目,在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上存在未按指定项目用途使用资金和未按规定要求建立专账对州级城乡补助资金进行核算等问题,在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采用通报或评价决定形式进行处理应用的基础上,首次采用发出“整改通知”等措施,完成该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及时整改落实,形成“整改结果报告书”。
(州财政局财政评审管理科夏永杨耀)
上一条: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杨照辉对全州财政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下一条:我州全面完成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乡村垫交税费债州级考核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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