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以“文化育民”、“文化富民”服务农村、农民,加快农村、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2012年,州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其中文化建设专项资金300万元,文化精品创作、展演“以奖代补”专项资金2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文化建设、农家书屋和农村文化室建设、农村电影放映等。截至目前,全州共实施13个省级文化惠民示范村,完成1119个“农家书屋”建设。全州4个博物馆、11个图书馆、11个文化馆和103个乡镇文化站全部实施免费开放,有民族节日74个,基本实现了县县有节庆,一半以上乡镇都有独特的民族文化活动。2013年,州级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600万元,进一步加快文化惠民政策资金投入。
(楚雄州财政局董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