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年07月04日 00:00 来源: 作者:董成平 关注:次
近日,州财政局及时足额下达各县市39,849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央补助资金,其中:中央补助公租房建设资金35,959万元,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2,691万元,中央补助廉租房保障专项资金1,199万元。主要用于全州12964套公租房、1600户城市棚户区改造、2000户租赁补贴的建设资金需求。州财政局要求各县市财政部门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规范、安全、有效的运行。(综合科 任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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