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3年8月1日起,楚雄州将与全省同步实施营改增试点工作。为确保试点工作能够准时、高效开展,楚雄州多措并举进行营改增试点准备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州委、州政府召开会议对我州营改增试点工作进行了研究,要求各级各部门从大局出发,全力以赴做好营改增试点工作;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杨照辉对我州试点工作作了具体安排,他要求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地做好试点的准备工作,确保我州试点工作顺利启动、顺利推进。二是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任务。州政府成立了以常务副州长杨照辉担任组长,州政府副秘书长杨俐昆、州财政局局长、州国税局局长、州地税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楚雄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州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楚雄州财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工作职责不同,分设综合协调组、征收管理组、体制政策组,共同加强对我州营改增试点各项工作的协调指导。三是制定工作方案,落实相关制度。州政府办公室下发了《楚雄州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确定工作思路、工作目标、组织机构、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部门职责,细化分解任务,指导试点工作有序稳妥推进;楚雄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文件下发《关于成立楚雄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楚雄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宣传工作方案》,为做好试点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四强化部门职责,精诚协作推进。州财政局、州国税局和州地税局加强组织协调,细化工作任务,相互支持,各司其职,共同把改革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州财政局作为牵头部门,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州国税局做细做实做好纳税人户籍信息接收、登记、确认工作,做好征管系统技术保障和征管措施落实工作,确保试点启动实施之日企业能按时拿到税票、能开出税票、能顺利纳税申报;州地税局及时向州国税局提供营改增纳税人税务登记基础信息,认真做好营改增试点过程中税源数据移交、发票管理移交及其他税收征管衔接工作。(法制税政科 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