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台《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金办法》

日期:2014年03月03日 00:00     来源:    作者:董成平    关注:

国家出台《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金办法》

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近期,财政部、教育部和总参谋部制定出台了《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金办法》,明确规定: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役入伍服义务兵役前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政策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每人每年最高为:本(专)科生6000元、硕士研究生8000元、博士研究生10000元,国家资助资金实行“当年先行预拨,次年据实结算”的办法。(教科文科 梁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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