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年03月25日 00:00 来源: 作者:admin 关注:次
从2014年10月1日起,中央对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7,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1,000元。近日,根据中央、省核定我州近3年在岗的特岗教师人数,我州及时将补助资金450.53万元下达到相关县市,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工资正常发放。同时,要求县市确保特岗教师与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享受同等工资待遇,县级财政实行统一发放,集中支付,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解决特岗教师的后顾之忧,建立特岗教师信息数据库。(教科文科梁勇)
上一条:我州获得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奖补资金5000万元 下一条:我局积极参加全省2016年非税收入稽查业务能力提升培训
【关闭】
==中央政府和国家部委网站==
==各省市政府网站==
==省内州市政府网站==
==全国自治州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