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及时下达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工资性支出450.53万元

日期:2016年03月25日 00:00     来源:    作者:admin    关注:

从2014年10月1日起,中央对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7,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1,000元。近日,根据中央、省核定我州近3年在岗的特岗教师人数,我州及时将补助资金450.53万元下达到相关县市,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工资正常发放。同时,要求县市确保特岗教师与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享受同等工资待遇,县级财政实行统一发放,集中支付,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解决特岗教师的后顾之忧,建立特岗教师信息数据库。(教科文科梁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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