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年09月07日 00:00 来源: 作者:admin 关注:次
近日,我局根据全州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任务数,预下达各县市2016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9,420万元。
该专项资金将用于向符合条件的市场租赁住房的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支持政府组织实施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极大地缓解了我州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资金压力。(综合科普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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