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完成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工作

日期:2016年12月07日 00:00     来源:    作者:admin    关注:

根据省财政厅三年内完成存量债务置换的工作要求,以及清理甄别确定的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我州政府债务余额,省财政厅2016年下达楚雄州置换债券共计57.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4.7亿元,专项债券22.4亿元),用于置换我州2016年到期的存量债务本金,适当考虑置换逾期及未到期债务。我州根据各县市到期偿债情况,及时将债券资金下达各县市,缓解了地方政府偿债压力。

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查批准,省级核定我州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43.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62.5亿元,专项债务81.1亿元)。根据省级新增债券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用于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的要求,我州将新增债券用于楚姚公路建设、棚户区改造项目、扶贫项目、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和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这些资金的投入,大大提高了我州公共服水平,有效缓解了我州财政在基础设施方面的投入。(楚雄州财政局预算科王清华)

上一条:楚雄州本级启动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下一条:楚雄州财政局机关工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