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是需要格外关心和关注的特殊困难群体,残疾人民生保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需要补齐的“短板”,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残疾人民生保障的高度重视,是在经济新常态下惠民生、保民生的重要举措。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精神,我州自2016年7月起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每人每月50元;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重度残疾人一级每人每月70元、二级每人每月40元,三、四级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40元标准发放。为全面落实好我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2016年10月州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专项督查,今年2月我州再次组织开展专项排查工作。经排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州共有47,293人符合条件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已发放补贴1,007万元。(社保科 李陈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