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目标 加大投入 强化监管 全力助推彝州教育均衡发展

日期:2017年04月05日 00:00     来源:    作者:admin    关注:

教育是一国之基,而义务教育则是教育之基,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到2020年,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完成“普六”、“ 普九”通过“两基”验收之后,国家在教育领域确定的又一重大战略任务。近年来,作为人类发祥地和滇中城市群之一的楚雄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紧紧围绕“起点公平、过程公平、结果公平”主题,不断加大教育事业的投入,办学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教师待遇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使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公共财政的阳光雨露,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认真履职、积极配合

一是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地位,落实县市人民政府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主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推进有力、检查到位、考核严格、奖惩分明、公开问责的工作机制,成立工作机构,州级财政每年安排20—40万元县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督导评估奖励和3万元督导评估专项工作经费。二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按照“一县一案、一校一策”思路和方法,制定出台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系列政府性文件,筹备召开全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会,明确全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签订目标责任书。三是按照政府主体、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格局,认真落实财政部门“依法足额安排义务教育经费,落实‘三个增长’指标,教育费附加依法足额征收全部全额用于教育、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的比例不低于50%、从土地出让收益计提提取教育资金”规定,严格执行新增教育经费向农村学生和城区薄弱学校倾斜。四是结合全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五大工程”的具体任务,在政策争取、资金保障、监督监管上不越位、不缺位,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形成合力,2016年争取上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奖补资金1,000万元,《十一届州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决定》对“按期实现义务教育均衡的县市,由州财政按照每个县200万元给予奖补资金支持”。

二、加大投入、改善硬件

一是加大投入力度。2013—2016年,全州教育支出分别达到307,930万元、301,238万元、363,135万元和412,924万元,占同期公共财政支出比例为17.84%、14.69%、16.79%和17.55%。过去的4年中,在经济下行的情况下,全州教育经费投入依然保持增长趋势。二是落实分项目按比例分担义务教育经费。按照“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相关要求,4年来州级财政投入资金64,203万元,将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寄宿制困难补助、营养改善计划、“全面改薄”项目和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等项目配套资金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并足额纳入年初预算。2016年制定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在整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城市义务教育奖补政策的基础上,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在更高层次的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三是着力改善办学条件。按照“一个坚持”、“三个依据”,逐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2009—2014年,累计筹措建设资金122,811.95万元,全州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总建筑面积178.94万平方米,项目单体3,057个。2011—2013年,累计投入建设资金34,819.5万元,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校舍建设总建筑面积206,615平方米,涉及项目单体886个。四是按照既要“保底”又要“限高”要求,从2014年启动“全面改薄”项目。截至目前,已筹措到位资金81,574万元,实施土建项目729个72.6万平方米、设备46.2万台(件、套),土建开工率97%,面积完工率75%,完成投资率88%。从2014年起,举全州之力实施“三通两平台”教育信息化项目,投资总额达3.68亿元,其中:州级财政连续5年每年安排1,500万元支持项目实施。由于项目效果较好,2014年被国务院督导委员会作为试点推广,2015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第一批教育信息化建设区域试点单位”。通过项目的实施,全州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用房、校园环境得到大幅提升,教学设备逐步配齐完善,学校标准化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

三、保障重点、有保有压

一是严格按照中央、省关于中小学教师编制岗位设置的有关精神,将教师工资全额纳入预算安排,在工资、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在政策内落实每人每月500元乡镇岗位津贴和每人每月1,000元自治州津贴,州本级学校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同时安排600—800元/生.年生均公用经费。制定出台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筹解决学校后勤人员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解决后勤人员工资待遇问题。2016年出台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教育条例》实施办法,落实对乡村教师每人每月500元岗位生活补助,对每月按照标准享受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后再享受100元的民族教育生活补助。二是严格实行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4年来州本级安排1,070万元教育培训经费,把师德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作为培训必修内容。及时足额下达资金,确保“国培计划”项目顺利实施。采取“送出去、请进来”和州级集中培训等方式,实施边远艰苦地区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61校1,318套,改善农村教师生活条件,使长期以来农村学校教师“下不去、留不住”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三是充分发挥教学名师的示范、引领、辐射和传帮带作用,州级对省级名师工作室配套5万元。全州28 个省州名师工作室各项学习研修活动进展顺利,“云岭教学名师”和“未来教育家”培养对象引领作用有效发挥。四是全面落实困难学生资助政策,2016年共争取到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补助、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经费、普通高中助学金、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等各级各类学生资助资金6.38亿元,涉及学生71.6万人次。落实下达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免学费资金154.28万元,涉及学生4,692人。2013年全力筹措资金20,644万元,解决3.96万名中小学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其中:州本级压缩部门预算公用经费和部门项目支出5%,在财政较为困难的情况下,一次性统筹落实州级资金7,754万元。五是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教育专项资金结余资金统筹使用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保急需、填缺口”的原则,统筹使用教育专项结余5,881万元,全部重点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四、严格约束、加强监管

一是按照分级负责、省级统筹、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要求,建立完善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就近划片入学,每年春秋两季配合教育、审计部门做好治理乱收费检查。二是按照每年对30%单位,3年全部到位的要求,对学校开展财政督导,督促学校完善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三是按照新《预算 法》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对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应在财政批复后的20日内公开。四是近年来积极配合省财政厅委托中介机构开展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检查,针对反馈问题,积极会同教育部门落实整改。2015年配合审计部门完成全省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资金审计,督促各县市整改。连续多年配合省厅开展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检查。五是作为财政部门内部牵头科室,扎实推进新《中小学财务制度》、《中小学会计制度》贯彻落实,加强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和监督,做到“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六是通过政风行风热线、财政信息、《阳光财政》等形式,多方位宣传教育领域政策和标准。通过报告反馈等形式,主动向上级部门反映教育领域相关问题,确保每一笔资金用出成效。

通过努力,全州10县市中,2016年楚雄、大姚、永仁、禄丰4个县已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国家验收,2017年双柏、牟定、南华、姚安、元谋5个县将迎接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国家验收评估,武定县进行启动阶段。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意义深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相对的均衡,而非绝对的均衡。我们相信,到2020年在与全国全省同步实现小康进程中,通过彝州人民的共同努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一定会如期实现,“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成为现实。(教科文科 梁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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