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州财政局及时审核下达2017年度州级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资金439万元,惠及40个州级行政事业单位197名在职职工。
州财政局在州级财政非常困难的情况下,想方设法筹措住房补贴资金,2017年州本级预算安排439万元资金,用于发放州级职工住房补贴。在发放住房补贴过程中,严格执行我州住房补贴政策,公平、公正地做好住房补贴审核、录入发放工作,使符合条件的职工及时享受到补贴资金。并按规定在补贴资金发放后走访检查相关单位对该项工作的公示情况,确保这项惠民政策执行得更加公开透明。
从2012年至2017年,州财政局累计拨付州级行政事业单位1,600名在职职工的住房补贴资金3,382.46万元,有力地推动了我州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综合科 普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