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管理力度,及时纠正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政府非税收入依法征收和规范管理。州财政局、州林业局成立联合稽查组,从5月1日开始,用1个月的时间对楚雄市、牟定县、大姚县、永仁县、禄丰县、武定县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期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稽查。专项稽查主要从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征收管理、资金管理和票据管理三个方面进行,通过对森林植被恢复费的专项稽查,对我州建立健全依法、依规、依标准的非税收入征管措施、交缴制度和可持续发展的征管激励机制,规范和改进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稽查科 赵春梅 董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