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预算执行效果较好,同时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审计也指出了预算管理、财税改革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我们将在强化管理举措的同时,注重从完善制度机制上着力,加强源头防治。一是改进预算编制工作。完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标准体系。严格控制代编预算规模,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继续加大预算编制与结转资金统筹力度。逐步提高项目预算评审覆盖率,强化评审结果运用。及时批复、下达预算,提高转移支付提前下达比例。二是加强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合理设置专项转移支付,从严控制新设专项,深入推进现有专项清理整合。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强化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加强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考核,建立健全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三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各类资金统筹使用。推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从一般公共预算扩展至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扩大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和评价范围。加快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制度,保障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有序推进。四是规范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严格控制新设基金。改进基金预算管理,注资资金通过“基金池”统筹安排,根据投资需要分步拨付、避免资金闲置。明晰政府有关部门与基金管理机构的责权利关系,推动建立科学的基金决策和运营机制,进一步发挥好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五是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组织全面清理整改不规范的政府融资担保行为,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建立跨部门联合监测和防控机制,大力推进举债融资信息公开,保持对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的查处问责力度。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用,合理确定项目范围和边界,严格控制PPP项目支出责任规模,切实防范隐性政府债务风险。六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全面推进财政内控建设,开展财政监督管理专项工作,强化基层财政管理。严厉查处截留挪用、贪污侵占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