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再次下达楚雄州2017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13,063万元。今年中央财政累计下达 我州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已达39,10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25,175万元,增长180.75%。根据我州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任务数、货币化安置户数以及对年度工作成绩考核情况,州财政局与州住建局已及时分配资金,并足额下达各县市。
财政部门将加强对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做到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的运行,切实把这项惠及困难群体的民生工程抓紧、抓实、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