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18年一季度项目投资“开门红”,我州提前下达2018年度项目前期工作经费4000万元,重点用于推进2018年省、州“四个一百”和全州2017—2019年“十百千”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重点建设项目州级前期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楚雄州重点建设项目州级前期费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有关规定,此次州级前期工作经费按照项目属性原则,分为无偿使用和有偿使用两类,有偿使用部分实行滚动回收,自安排之日起3年后本金全额回收。
此次提前下达州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有利于各项目单位早谋划、早布局、早落实,以期项目在年度内顺利推进、实施;对保持我州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快速增长,充分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将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