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积极支持做好防灾减灾和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的资金保障

日期:2018年02月02日 00:00     来源:    作者:齐晓成    关注:

三、重点支持防震减灾能力建设。结合我省历年灾害发生情况,在常规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工作中,重点支持防灾减灾工作。一是继续安排我省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点工程专项资金2亿元,支持全省大震监测预报、抗震设防、救灾物资储备、应急救援和社会化工程等方面的能力建设,兼顾三个地震重点危险区域涉及的12个州市22个县市能力建设。二是继续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补助政策,全年筹措下达补助资金74.03亿元,安排贴息补助资金10907万元,对有需求的农户给予优惠贷款扶持。三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保障工作,筹措下达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17.1亿元,支持开展调查评价、监测预警、治理与搬迁、应急体系“四大工程”。四是支持防灾应急“三小”工程建设,安排专项经费700万元,对全省所有县市开展地震工作给予保障,实现全省应急避难场所、县级救灾仓库建设、应急小演练三个“全覆盖”。五是继续支持我省大理州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试点项目,云龙县发生5.0级地震后,造成民房直接经济损失9600万元,保险承保公司当月将2800万元理赔款向民政部门进行了拨付,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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