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环境保护税首个征期实现平稳有序征收

日期:2018年06月13日 00:00     来源:    作者:景丹    关注:

今年1月起,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的单行税法《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承载了助力保护改善环境的重要功能,也承载了满足人民对“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美好期待。环境保护税实行按月计算、按季申报,今年4月1日是环境保护税首个申报期,楚雄州为确保环保税顺利开征,各级有关部门积极行动、主动作为、精心部署,采取五项举措,确保全州环境保护税首个征期征收工作顺利进行。一是建立楚雄州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确保《环境保护税法》在楚雄州顺利实施,楚雄州财政局、地税局、环境保护局、发展改革委员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按季度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就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进行研究。二是建立环境保护税工作联系人制度。为保障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有序进行、环境保护税法顺利实施,确保有关参与贯彻环境保护税法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紧密联系、责任到人,点对点服务,快速解决问题,构建了外部协调畅通、内部责任明确、上下统筹有序、内外紧密对接、信息共享的工作格局。三是联合开展环境保护税工作督查。组成的联合督查小组,围绕思想认识、宣传培训、征收准备中基础信息比对录入、税源分析、计税依据确定、排污许可证办理、制度落实等存在的问题内容进行督查指导。四是楚雄州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提出了一二三四五工作方法。为确保一线税务人员能正确理解环保税政策,熟练征管系统操作,确保纳税人能计算、会申报。五是联合组织大规模纳税人培训。围绕《环境保护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政策讲解、环保涉税相关知识辅导、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业务、环境保护税“金三”系统操作和纳税申报方式、纳税人现场进行模拟申报等五个方面内容开展环境保护税纳税人视频培训。

通过扎实有效的前期准备工作,楚雄州环境保护税首个征期征收工作实现平稳有序征收。截至4月30日,全州共有307户纳税人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168.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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