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以楚雄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州文明办主任黄玲为组长的省级文明单位考核验收工作组一行2人,对州财政局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州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林波,副局长张瑞泽,州金融办副主任朱晓华等局领导,局实职副科以上干部和负责文明创建工作的有关同志参加了考核验收。
考评组实地检查了州财政局环境氛围营造情况,听取了三年来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对州财政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认为有以下成效:一是领导高度重视、职工积极配合,创建工作突出了财政特点;二是文明创建促进了财政工作的发展,开创了新局面,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作出了积极贡献;三是重视公益广告的宣传,为楚雄市文明城市的建设发挥了社会作用;四是重视职工文体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氛围营造,文明创建做到了共建共享。
考评组还对州财政局下步精神文明创建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要按照省级文明单位8个标准对单位、职工进行管理,在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外还要做好基础创建工作;二是注重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标杆作用,每年选择1-2个突破点集中创建,而且不能出现文明创建6个“负面清单”;三是要全面参与,继续抓好文明单位的共创共建,要按照“五个统一”的要求抓好下一步全州财政系统文明行业的创建工作;四是要继续加大精神文明宣传力度,要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的培育;五是要抓好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好“四种责任”。
最后,考评组对41位参会人员进行了创建文明单位问卷调查。州财政局领导对复查考评组提出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下步工作中,将根据考评组提出的意见,在巩固现有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