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统筹用好社保兜底政策 切实发力精准脱贫攻坚

日期:2018年06月29日 00:00     来源:    作者:齐晓成    关注:

二是切实提高就业扶贫工作水平。为充分发挥就业扶贫促进贫困劳动力脱贫增收作用,报经云南省政府批准,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分别从切实提高全省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输出组织化水平、促进“出得去、稳得住、寄得回”目标的实现、帮助农村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对深度贫困地区就业困难贫困劳动力实施岗位帮扶、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就业补助资金支持力度5个方面,细化出台了10条具体措施。同时,制定云南省新一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为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提升,明确规定对属于农村贫困劳动力的,每人每年可增加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次数,即:每人每年可享受2次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可在省级确定的基数上再上浮30%。为提高农村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组织化程度,文件还明确规定,对组织劳务输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村委会和农村劳动力经纪人,可按经其组织输出后实际就业的农村贫困劳动力人数向输出地人社部门申请补贴。补贴标准为省外转移300元/人、县外转移200元/人。对符合条件外出务工、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给予最高不超过500元/人的一次性交通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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