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日,《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为保证《条例》在我州的贯彻实施,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州人大常委会于近期分别对元谋县、南华县、双柏县以及州财政局、州地税局、州文化体育局、州交警支队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在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志勇的带领下,先后深入到各县交警大队、城市管理局、国土局、住建局以及州级相关部门检查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部门关于《条例》的贯彻情况和非税收入征缴使用的工作汇报。
从检查的情况看,各县市、各部门思想认识到位,积极开展学习和宣传,在非税收入收缴、财政票据、征收等管理方面成效明显,确保了《条例》的顺利实施。但在非税收入管理中也存在非税收入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人员不足、财政票据使用不规范、非税收入占比过高、非税收入保持持续增长后劲不足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继续加大《条例》学习宣传力度;二是健全非税收入征管制度;三是规范非税收入收缴行为;四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的推广运用;五是加大非税收入监督检查力度;六是各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征管合力;七是培育财源提高财政收入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