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直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及各社会团体,中央、省属驻楚各单位,各县市财政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的重要论述,宣传会计改革发展成果,普及财会法律法规知识,在全行业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举办云南省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暨全国会计知识大赛云南选拔赛的通知》(云财会〔2025〕58号)相关要求,州财政局将组织参加云南省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暨全国会计知识大赛云南选拔赛(以下简称“全省大赛”)。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参赛)组织方式
全省大赛由省财政厅主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国资委、云南金融监管局协办。本届全省大赛包括组队初赛、复赛暨个人赛、决赛三个阶段,全省大赛同时也是全国会计知识大赛云南选拔赛。楚雄州按照就近参赛原则由州、县市财政部门共同组织完成初赛,即:由州、县市财政局组织楚雄州财会人员、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在派员单位所在地参加全省大赛的初赛;复赛暨个人赛和决赛由州财政局按照省财政厅相关部署和要求统一组队参加,即:初赛结束后州财政局将择优组建3支楚雄州代表队赴昆明参加复赛暨个人赛和决赛;决赛结束后省财政厅将择优组建云南省代表队赴北京参加全国会计知识大赛。
二、比赛内容
比赛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和财会知识。其中,政治理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党章党规等为主;财会知识以新修改会计法及相关财会监督、会计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主,兼顾财政会计前沿热点、会计改革发展历程等其他相关知识(出题范围及主要财会知识汇编详见附件1、附件2)。
三、参赛人员范围
楚雄州参赛人员为楚雄州辖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财会人员及代理记账行业、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从业人员。具体包括:从事财会工作的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财会教学人员、财会科研人员、财会专业学生以及与财会工作相关的其他人员等。全省大赛的省级组委会成员、办公室成员及工作人员、命题专家的直系亲属应当回避。
四、参赛方式、时间、地点及要求
楚雄州将于7月4日上午9:00—10:40统一组织全州参赛人员通过网络答题的方式完成初赛;复赛暨个人赛和决赛参赛事宜按照省财政厅有关安排执行,相关事项将于组队完成后另行通知。
(一)请州直各单位、中央及省属驻楚各单位和辖内各会计师事务所积极选派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的财会人员或从业人员参加全省大赛,并于6月26日前将经派员单位盖章认可的《会计知识大赛参赛报名表》(详见附件3)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文档发送至州财政局指定邮箱完成报名。同时,请通知本单位参赛人员于7月4日上午8:30前到达楚雄州财政综合服务中心(原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楚雄分校,楚雄市双建路经贸巷5号)报到,9:00—10:40在州财政综合服务中心电教室通过网络答题的方式统一参加初赛。
(二)请各县市财政局按照有关要求动员和组织县市单位财会人员和代理记账行业从业人员积极报名参加全省大赛,原则上每个县市参赛人数不得少于10人,县市参赛人员报名方式及初赛地点由各县市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通知。请提前落实好网络答题所需软硬件设备,于6月30日前将经县市财政局盖章认可的《会计知识大赛参赛报名表》(详见附件3)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文档报送至州财政局指定邮箱,并组织参赛人员按时参加7月4日上午9:00—10:40的答题比赛(答题网址将另行通知)。
(三)参赛人员必须是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所属人员,不得从外借调,且参赛选手严禁多头报名。
五、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各县市要充分认识开展本次比赛的重要意义,积极选拔推荐本部门(单位)、本地区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学校等相关领域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比赛,有效扩大比赛覆盖面和影响力。入选、获奖的选手和单位要服从赛事安排,配合州财政局和省财政厅参加全省大赛后续比赛和全国会计知识大赛赛前培训及比赛,时间地点待省财政厅确定后另行通知。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部门(单位)、各县市要加强对比赛的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竞赛环境,鼓励广大财会人员和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积极参加竞赛。
(三)严肃比赛纪律。本届全省大赛不属于评比表彰活动范围,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借大赛名义收费、搭车收费或开展任何营利活动。各部门(单位)、各县市要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节俭办赛”,严格落实财经纪律、预算管理等各项要求。对任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关人员参赛资格和成绩,并予以通报。
附件:1.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举办云南省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暨全国会计知识大赛云南选拔赛的通知
2.财会知识汇编
3.会计知识大赛参赛报名表
2025年6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毅美0878-3122848;邮箱号:cxzczjkjk@126.com)